冤枉了秦始皇2000年!原來這才是「焚書坑儒」的真相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秦始皇最為人所知名的無非是暴君的形象以及成語「焚書坑儒」由來的關係者,歷史上對於秦始皇的討論大多是「過遠大於功」,然而,近代學者卻發現秦始皇其實並沒有流傳中的罪大惡極,且焚書跟坑儒其實是兩回事。

▲ 秦始皇焚書坑儒的真相讓不少人傻眼。(圖/資料照)

秦始皇34年(西元前213年),戰國時期齊國的博士「淳于越」向秦始皇建言實行分封制度,摒棄郡縣制,然而此舉隨即遭到丞相李斯的反對,指稱淳于越所述不過是「讒言」,並建議秦始皇將民間的書籍全部禁止,避免政令推行遭到阻撓。

於是秦始皇下令,除了特殊的館藏書籍外,民間藏的《詩》、《書》全數燒毀,保留的僅有醫學、占卜、種樹之類的書可以保留。以上就是「焚書」的由來。接著「坑儒」其實與儒生無關,而是針對方士,因為秦始皇下令盧生及侯生等方士替其煉製、尋找長生不老藥,這種藥當然不存在這世上,說穿了只是一種「騙錢的手段」。

方士們害怕謊言遭到揭穿而項上人頭不保,決定叛逃,同時誹謗秦始皇,秦始皇一怒之下便下令徹查誹謗皇帝事件的所有相關聯者,因此眾多方士連坐被坑殺。後人卻將「焚書」及「坑方士」這兩件事串為一件「任刑罰以為治,信小術以為道。遂燔燒詩書,坑殺儒士」,自此,秦始皇背了2,000年的黑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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