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違停害女大生車禍爆頭亡 法官判運將有責任關1年2月

記者蘇怡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2017年9月時,發生一起嚴重交通意外,兩名就讀醫學院的女大生,騎乘機車雙載時,遭後面大貨車撞上,後座的女大生遭大貨車輾過頭部當場死亡,騎乘機車的胡女受到輕傷,車禍發生後,始終跪在閨密身邊,不停在旁對著倒臥在血泊余女哭喊:「怎麼辦,你快醒醒!」而整起案件的追究原因,一輛計程車臨停在公車站牌,才會導致騎車的胡女向左邊騎,發生車禍。而法院審理後,胡女被依過失致死判刑,而違停的鄭姓運將也難辭其咎,8日被判刑1年2個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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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貨車輾斃身亡的余姓女大生。(圖/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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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死者余嘉慧感情良好的胡女。(圖/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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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身亡的余女日前與同學們合照。(圖/翻攝長庚醫學迎新宿舍穿越神話臉書)

騎車的胡姓女子以及余姓死者,都從南部北上求學,兩人感情相當好,經常一同進出,余女去年入學後,隨即加入「長庚大學狗醫師社」,經常參與動物關懷活動,還參加板橋動物之家志工隊。車禍發生當時,兩人結束活動行程後共乘一部機車返回學校時遭遇意外。警方調查後發現,一輛計程車停靠在公車站牌隔線內,導致公車無法順利靠站,而後方的大貨車為了閃避公車,變換車道行駛,疑未注意同時切出的胡女機車,當場撞上,造成余女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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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女跪在現場不斷打電話求救。(圖/翻攝臉書爆料公社)

案件到了法院審理時,騎車的胡女因為認罪加上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被判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2年;而涉嫌違停導致車禍發生的小黃鄭姓運將,一審判處無罪。檢方上訴二審,案經高等法院審理出現逆轉。

高院法官認為,計程車、公車除佔據整個外側車道,連內側車道都被佔據4分之1,可供車輛通行空間明顯減少,導致胡女為了閃避而變換車道,釀成憾事發生,可認定鄭男違停與余女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過失致人於死罪成立。鄭姓運將犯後無悔意,因此從無罪改判1年2月,但小黃運將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誤,8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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