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知法犯法?陳學聖公然宣傳罷免投票 500萬恐飛了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第七選區(中壢區)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今(16)日進行投票,此次一共設置233個投票所,罷免門檻是8萬1940張同意票,而國民黨前立委陳學聖,竟然在臉書上大肆宣傳投票行為,還呼籲要罷王,恐怕已經違反了選罷法!

▲前國民黨立委陳學聖宣傳罷免投票,最高恐遭罰500萬(資料圖)

王浩宇罷免案投票時間從今天早上8點到下午4點,共設233個投票所,桃園市選委會依選罷法公布投票人數,中壢區有32萬7758人,依規定投下同意罷免票數要達25%,且要超過不同意罷免票數,罷免才能成立,因此要有8萬1940張同意罷免票才會過關。

而國民黨前立委陳學聖,竟在臉書上秀出他的投票行為,還鼓勵大家投票,說離罷免只差一點點,明顯違反選罷法規定,據中選會人士透露,陳學聖的行為,經由地方選委會查察後,若有相關事證,即會開罰。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選罷法第56條的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若違反該條規定,依同法第110之規定,可以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至就受理程序而言,若有檢舉案件經選委會調查確認後,皆會依法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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