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租金補貼1/18再次開放申請3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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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1/18再次開放申請3週 把握機會!(圖/資料照)

文/方暮晨/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營建署2020年度依照蔡總統政見擴大辦理住宅補貼,繼2020年度8月4日至8月31日第1次受理申請後,第2次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時間自2021年1月18日至2月5日,請有租金補貼需求的民眾把握機會!
 
擴大補助對象且更加便民
 
營建署表示,為落實擴大辦理租金補貼之政策,2020年放寬所得標準,從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應低於最低生活費1.5倍放寬為2.5倍,戶籍地也不用再跟租屋地相同縣市,並首次開放第2次受理申請作業!
 
租金補貼金額再分級 每月最高補貼5,000元

營建署表示,因納入去年單身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20至40歲的單身青年,租金補貼金額依地區、是否單身及單身者之年齡調整為7種補貼級距(如附表)。

▲附表2020年租金補貼金額表 單位:新台幣(圖/資料照)

租金補貼第1次申請案符合資格但未補貼者,可把握此次機會重新申請
 
2020年度第1次租金補貼計有12萬餘戶提出申請,營建署表示,2020年租金補貼計畫戶數12萬戶,第1次分配10萬戶、第2次分配2萬戶,因政府資源有限,審核通過的戶數超過該直轄市、縣(市)計畫戶數時,須進行評點,評點分數較高者優先獲得補貼。
 
營建署提醒,第1次受理申請作業審查結果,地方政府已完成通知,如未接獲審查結果的民眾,請儘速聯繫直轄市、縣(市)政府。另外,第1次受理申請期間有申請且符合資格,但因第1次計畫戶數有限未能列入者,或本次符合申請補助資格者,可善用第2次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期間重新提出申請。
 
想申請租金補貼的民眾,可於2021年1月18日至2月5日受理申請期間內,向租賃地或欲租賃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善用線上申請 減少群聚
 
營建署呼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強制要求民眾進入洽公場所應佩戴口罩,以落實個人衛生防護。為減少疾病傳
染的風險,鼓勵民眾多加利用線上申請方式。
 
營建署也感謝民眾熱烈支持,第1次受理申請的線上申請比例由2019年的11%大幅成長至29%,約為2019年3倍,請民眾持續支持。

【本文獲得「MyGonews」授權刊登】原文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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