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無罪逆轉改判17年 李承翰母語重心長:總比之前好

記者陳佳鈴/嘉義報導【 2/24 10:41 發稿 | 13:15 更新:新增影音 】

發生在2019年7月,24歲的鐵路警察李承翰因上車處理鄭姓嫌犯補票問題時,遭嫌犯刺傷腹部,傷重不治。一審法官認定鄭男有精神障礙,判決無罪,震驚社會。二審判決大逆轉,台南高分院宣判,被告鄭姓男子從一審無罪,改判有期徒刑17年、服刑期滿再強制監護5年。消息傳回李承翰位在嘉義的老家,老母親語重心長地說「(判決)總比之前好」,也感嘆,當時若不是無罪,或許老伴也不會這麼早離世。

▲得知無罪判決逆轉,李媽媽第一時間趕快上香告訴兒子及丈夫。(圖/翻攝畫面)

失去兒子及丈夫的李媽媽,精神比當時鬱悶的狀況好了許多,人在家中的他得知二審判決逆轉,從無罪變成17年,她長嘆一聲「總比之前好」。李媽媽說「不要說無罪,17年這樣我可以接受啦,這樣對社會大眾來說、對在執法上的警察來說,也比較有保障或說得過去。不然做警察工作,真的是很辛苦啊」。「像有時候承翰沒辦法回家,他都會先用訊息跟我說,他在處理事情沒辦法回來。」

▲一夕之間失去兒子及丈夫,李媽媽說,若不是當年無罪,丈夫就不會抑鬱而終。(圖/翻攝畫面)

李媽媽也表示,以前開庭都是李爸爸親自到庭,但丈夫已經走了,接下來每一次開庭前,他都會上香跟丈夫還有兒子李承翰說,今天要開庭了,你要親自去現場看。李媽媽越講心情越沉重,「如果當時沒有判他無罪,或許我先生還在世。」李媽媽說,丈夫的胃病已是舊疾,但當時聽到無罪時,對李爸爸真的是太大的打擊。整個人心情鬱卒,不舒服也不願意看醫生,呈現一個自我放棄的狀態。李媽媽邊說眼淚邊在眼眶打轉,他說丈夫離開後家裡重心都沒了「少他一個真的差很多」,李媽媽接著說,「好在我女婿真的很孝順」。「擔心對方繼續上訴嗎?」這個我也無能為力啊!

▲殺警無罪變17年,李媽媽說「總比之前好」。(圖/翻攝畫面)

鐵路警察李承翰,因公殉職,嘉義地院去年一審認定鄭姓男子,犯罪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行為違法,所以判無罪,並應令入相當處所監護5年。判決一出輿論譁然,經檢方上訴至台南高分院,為兒子爭公道奔走的李增文老先生抑鬱而終,今天二審宣判推翻原判決,改為重判17年,監護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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