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軍審判死千人 蔣介石竟介入970人還批示「可槍決」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促轉會日前舉行「解碼壓迫體制: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研究成果發表會」,據統計,終審被判處死刑政治犯共1153人,故總統蔣介石就介入970人,約達8成5。蔣甚至用毛筆在簽呈公文寫上「槍決可也」、「此人為何不槍決」等批示。

▲促轉會認為,蔣介石嚴重介入軍審死刑審判。(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綜合媒體報導,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資料顯示,終審判決8317筆案件,經過蔣介石覆核案件,有31.4%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29.2%是死刑。

蔣介石介入案件中,259件被改判死刑,更有18位初審判感化教育,終審被判死,有5位原本無罪,最後也被處死。

促轉會指出,找不到任何一條法令,可以讓總統擁有直接變更判決或自行決定刑度的權力。但蔣介石的作法卻是直接用毛筆在簽呈公文寫上「處死刑」、「應處死刑」、「槍決可也」、「此人為何不槍決」等批示。

1956年制定的《軍事審判法》第133條規定:「核定判決時,如認判決不當或違反法令,應發交覆議,不得逕為變更原判決之核定。」

促轉會主委楊翠表示,為了還原政治審判案件的歷史事實,促轉會大量蒐集資料、建置轉型正義資料庫,目前資料庫已經累積政治案件受裁判人達1萬3268人次的基礎資料。

政治案件審判決策者分析中,參與審判次數前三名為,蔣介石參與決策4101次、軍法官殷敬文3233次、前參謀總長周至柔3152次。促轉會資料顯示,以政治案件終審年分分布來看,1950年代是政治案件終審高峰,占威權時期政治案件約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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