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意願防爭議!疫苗擴大施打 勞團:應訂「有薪疫苗假」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

我國疫苗施打對象持續擴大中,是否仿日韓推動「疫苗假」備受關注。勞動部日前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7條,建議指揮中心研議疫苗接種假,為配合防疫政策,雇主可不給薪,但不能視勞工為曠職,也不能強迫勞工請事假、特休假或其他假別,最後仍須遵照指揮中心研議結果。

▲我國疫苗施打對象持續擴大中,是否仿日韓推動「疫苗假」備受關注。(圖/資料照)

勞工團體工鬥聲明,提高疫苗接種率以達群體免疫,是防疫政策的重要措施,台灣自3月起獲首批Covid-19疫苗,醫護人員早於3月22日起開放接種,航空業人員、消防員等已於4月12日起開放接種,後續也開放其他高風險勞工接種。根據目前疾病管制署的統計資料、國際間的接種狀況來看,各類疫苗皆可能會對人體產生副作用:發燒、頭暈、肌肉疼痛等,更有一定比例的人,會因為接種不適而影響工作。

然而工鬥指出,勞動部提出疫苗假的構想,主張「配合防疫政策,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勞動部未強制雇主給薪」,對台灣的勞資關係來說,很高機率就會變成是勞工扣一日薪。目前交給指揮中心研議,而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明確定案。依現行勞工請假規則,接種疫苗當日或後續發生副作用,即使是請病假,也會扣半日薪。扣一日薪的疫苗假事實上比病假更不利。

工鬥指出,不論是請病假或勞動部目前規劃的無薪疫苗假,都是將雇主應負之責任轉嫁給勞工,顯然防疫考量又再次忽視勞工權益,而對於基層公務員而言,銓敘部表示需待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點頭才願意跟進,國家目前對於疫苗施打的對策,恐難起到鼓勵接種疫苗以達群體免疫的目標。

工鬥認為,接種疫苗是配合國家防疫政策,更是雇主應負之責任,因為提高疫苗,達到群體免疫後,人跟人的接觸減少風險,自然有助於市場活絡、刺激經濟,對高度依賴人跟人接觸的產業,更有產業復甦的效果。其次,提高Covid-19疫苗接種率,更可減少職場上疫情擴散的風險,應視為雇主應負的職安保障和職災預防的責任,而不是讓勞工在扣薪和身體不適的顧慮下,降低接種疫苗的意願或是硬撐工作,讓勞工權益在防疫下被犧牲。

工鬥團體期盼,疫苗已陸續開放愈來愈多勞工與公務員接種,勞動部、銓敘部、指揮中心應盡速制訂疫苗假,接種疫苗當日應有疫苗假,接種疫苗過後若有身體不適,也可申請至少兩天疫苗假,且申請疫苗假仍應有一日薪資,如此才能不讓勞動權益在防疫下被犧牲,衍生更多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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