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億補償費未領!塭仔圳地主注意 地政局:逾期獎勵沒了

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新北市「塭仔圳」市地重劃第一區截至4月共發出52億補償費、救濟金,新北市地政局指出,目前尚有23%、約14億補償費民眾尚未領取,擇定5月6日、7日於泰山區公所發放最後一次,倘若仍未領取,則必須至新北市府辦理,至9月28日未辦理者,10%~50%獎勵金則依法取消。

▲新北市地政局將於5月6日、7日辦理最後一次集中發放補償費、救濟金。(圖/地政局提供)

地政局表示,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第一區為新莊中正路以北地區,於109年12月及110年3月已進行兩批補償費及救濟金發放,截至4月共發出52億,占可領取比例的77%。

為讓第一區民眾免於市府、銀行兩邊奔波,擇定於本周四、五(5月6日及7日)於泰山區公所,與銀行合作進行第三批補償費及救濟金發放,一條龍式服務讓民眾當場即可拿到支票。

地政局指出,現階段第一區民眾若要領取補償費或救濟金,必須至地政局重劃科進行應備文件審查,審查通過再持領據前往新莊區銀行領取支票,共同持有戶因領取補償費或救濟金需本人到場,就必須成群結隊兩地奔波,相當費時費力。

配合「自動搬遷期限9月28日」前僅剩餘4個月,地政局擇定本周於泰山區公所進行第三批發放作業,並表示此次為第一區最後一次「集中發價作業」,民眾若未到場領取,相關款項將依法存入保管專戶,地政局亦將進場工程施作。

進一步解釋,民眾若在「自動搬遷期限9月28日」辦理完成,依法可額外取得10%、30%、50%不等的「自動搬遷獎勵金」,若以補償費1千萬、50%獎勵計算,價差就高達500萬,提醒民眾不要忽視自身權益。

最後,地政局呼籲,防疫期間不鬆懈,請民眾確實配戴口罩,活動現場將採實聯制,必要時管制活動人流,敬請現場民眾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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