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公車司機伸手指讓癲癇乘客咬 背後有哪些事要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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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圖/Martin Pettitt flickr CC License

▲圖/Martin Pettitt flickr CC License

文/Patty《大醫院小故事

10月6日《自由時報》報導一則以〈中風乘客突癲癇 公車處稽查讓他咬手指〉為標題的新聞。新聞一露出後,醫界的聲音馬上湧出,單則新聞在臉書上轉貼數破百,有的是矯正民眾觀念的聲音,有的是謾罵記者沒大腦、沒做功課、惰於採訪與求證專業。

身為一個業餘醫療專欄作家,我的醫療專業知識,很多時候比一般大眾豐富一些,站在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其實也不完全是懂比較多,說穿了,我只是比一般大眾多一些機會接觸和學習,然而,有一些時候,我在醫界的眼中,也跟大街小巷上的民眾一樣無知,至少對於癲癇發作該如何處置這件事,我並沒有知道比較多。

曾經短暫待過主流媒體,的確看到也體驗過不少主流媒體的問題,不管是人力或是媒體素養的不足,但是我也沒有自信可以保證,如果今天處理這則新聞的人是我,我可以處理得更好,因為癲癇發作要把毛巾等物品塞到發病者的嘴中,讓他不要咬到舌頭流血致死這種觀念,在我的腦中,彷彿就跟太陽從東邊升起、西邊落下一樣自然,一樣正常。

媒體有媒體優勢,比如說言論比較有份量,或是可以有不少機會接觸很多一般民眾難以親近的人、事、物,這應該可以算是媒體光鮮亮麗的一面,但是在享受前述「特權」時,對社會的責任,就相對應該更大,因此,對於公開的一字一句,就應該更加謹慎、小心,這也是傳播理論當中,常常提到「媒體有教育大眾的責任」。

過去的時代,媒體從業人員可能是社會中的精英階層,所學所聞就比大眾多很多,所以「教育」這兩個字,用得理所當然,用得腳踏實地;反觀現代,平均教育水平提高了,我反而認為媒體之於閱聽人(指大眾)的關係,比較像是互相學習,媒體早已不再有過去那樣的絕對優勢。

有人或許會覺得這樣的論調,是在為不用心的媒體護航?剛好相反,這樣的論調,是為用心的媒體護航,然後藉著這樣的護航,所有媒體從業也會被提醒,在其位該有的責任與義務:提供正確的觀念。

跳出來糾正「癲癇發作處置方法(註)」的聲音,值得被讚揚,因為好的醫療線媒體,也希望降低醫病資訊不對等,再者,這些聲音確實也補足了該則新聞的缺失;但言論其實是一種藝術,如果我是新聞中的那位公車司機,我如果知道我的「善心」被專業人士撻伐,何其難過?或許下次醫界遇到一樣的狀況,可以帶頭先kiss再kick,改變醫病關係的氣氛,不要用一味批判的口吻,像是有網友表示「勇氣可嘉,可惜作法不對」,這樣或許又可以是一個改善醫病關係的機會,雙贏中的雙贏。

註:癲癇發作正確處置方法如下
1. 將周圍危險尖銳物品移開,以免病人撞傷,可用衣物捲起墊在病人頭下,保護頭部在抽搐時不會撞擊受傷。
2. 鬆開衣領,在剛開始發作病人的牙關尚未緊閉前,可以用壓舌板包裹紗布或用手帕捲拉成長條形塞入口中;倘若牙關已經咬緊,不要硬撬塞東西。切記,不可將手指塞進病人口中,可能會被咬斷;也不要塞堅硬的筷子、鐵湯匙,否則不是筷子折斷刺傷口腔,或是牙齒斷裂。
3. 癲癇發作時病人是無意識且無法壓制的,所以不必企圖弄醒病人,也不要強壓或搖晃病人。
4. 如果病人在發作時大聲嘶喊,不必擔心,病人不是因為痛苦而喊叫,而是肺部空氣急促呼出的緣故。
5. 在大發作結束後,病人常會大口喘息,合併嘔吐或有大量唾液積在嘴內,讓病人側躺,使其排出,避免阻塞呼吸道或造成吸入性肺炎。(摘自《康健雜誌》78期 200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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