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北市議會審查新壽解約金,李四川到議會說明。(圖/翻攝畫面)輝達進駐北士科T17、18,新壽同意和北市府合意解約,解約金44.3億也送交北市議會。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12)日向議會報告時表示,最終解約金額為44.34億元,而將所有錢退給新壽後,原則上市府還需要支付9.85億,但在與輝達協調後,輝達概括承受,此外土地租金、已繳到中央的相關稅收,輝達也願意承接。李四川說,輝達取得土地的權利金,若將中間道路面積納入,應不會超過125億。
李四川在議會上表示,在市府與新壽雙方會計師審查後,原本新壽提出的分手費44.7億多刪掉四千多萬,真正金額為44.34億元,這筆錢當中含有新壽繳來的資金、稅金約34.5億,成本則大概為9.85億。李四川說明,所有繳的錢退還給新壽後,原則上市府還需要支付9.85億,但市府告知並與輝達協調後,輝達原則上概括承受。
李四川說,此外,還有租金、繳到中央的稅收等,輝達也願意承接。輝達在重新預定的權利金大概要支付14.41億元,就租金成本部分,原來市府算出8億,後來計算變成9.8億。李四川表示,就跟輝達要的權利金,若中間道路全部合併再加上道路面積,再加上輝達要付的14.41億,總額應該不會超過125億。
李四川也表示,若道路合併後擴充到一旁做為道路使用,大概也有三分之一要做為道路,剩下則是做為基地使用,如此一來權利金總額粗估為120億元以內,若包含道路全部面積,則應不會超過125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