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改判6月!猥褻國小女學生入獄 深海閻王又性侵少女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深海閻王」王毓霖性侵女學生遭判6月徒刑。(圖/資料照)

柔術高手「深海閻王」王毓霖,2016年間前里長朱雪璋比武,卻遭設局砍斷腳筋,後來王男轉往基隆某國小擔任柔術教練,因猥褻12歲女學生,遭判1年6月徒刑定讞;不僅如此,王男透過網路結識未滿14歲少女,還將人帶到北市某運動中心內性侵得逞,一審法官判9月徒刑,王男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改判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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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間,王毓霖與朱學璋在道館比武,對方卻找來20多人埋伏,待王男等人進入武館後,朱男便反鎖道館大門,眾人持刀械圍毆王男等人,朱男更一舉砍斷王男腳筋;事後朱男被依重傷害罪判6年徒刑定讞,王男進一步提告求償,法官判朱男必須賠償115萬元。

2021年4月間,王男在基隆某國小擔任柔術教練時,先將12歲女學生留下來收拾教室,接著將人抱到自己的大腿上,再親吻其臉頰、嘴唇;事後女學生在家長陪同下提告,王男應訊時否認有猥褻意圖,但女學生嘴唇、臉頰採集到王男DNA,加上女學生對家長的供述,認定她不願意與教練有親密接觸,王男被判1年6月徒刑定讞,先前已入獄服刑。

女學生猥褻案審理期間,王男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4歲少女,並於同年5月20日下午相約見面,再一同前往台北市某運動中心,王男進一步性侵少女得逞;事後少女也在家人陪同下報案,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王男將少女帶到運動中心廁所性侵得逞,整個過程僅花費17分鐘,檢方偵結後依法起訴王男。

王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一審法官依與未滿14遂少女性交罪判他9月徒刑;王男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期間,王男與少女父親達成和解,法官改判王男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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