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蔣萬安450億補助款不編入預算!經民連:普發北市每人可領18442元
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立院11日舉行朝野協商,討論藍營《財劃法》修正版本。藍營更列為重大優先法案,預計最快可交付12月2日院會二、三讀表決。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今(12)日舉行記者會,痛批藍白惡搞財劃法,北市府新增450億元統籌分配稅款竟完全用不到,台北市長蔣萬安將此450億元不編入明年預算,明年依然可以零舉債。經民連表示,由此可知,藍營財劃法修正版本根本沒有修正必要。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鄒韻函表示,新版《財劃法》修正後,財政部於八月底通知各地方政府明年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數,總金額高達8488億元,較今年增加四千多億元。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在內,多已依照財政部通知數將2026年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納進2026年預算歲入,並交代歲出用途。唯一例外是台北市政府,蔣萬安竟然違法未將2026年普通統籌分配稅款1149.2億元編進歲入預算,竟依2025年度舊資料只編列699.7億元歲入,短編450億元,嚴重影響市民權益。而450億元如果普發現金,相當於244萬市民,每人可領18442元。
鄒韻函表示,依法編列預算案提交議會審議,是市長法定職責。《財劃法》第十六條之一規定:「稅課統籌分配部分,應本透明化及公平劃一方式分配之;受分配地方政府就分得部分,應列為當年度稅課收入。」「財政部應按次一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推估數,設算分配各該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之金額,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八月底)通知各該直轄、縣(市)及鄉(鎮、市)政府。」此條文就是要配合《地方制度法》第四十條,直轄市政府應於九月底前提出預算案之規定。此外《一百十五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及撥付作業注意事項》第十一點,亦明訂「普通統籌分配稅款設算分配各該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之金額,財政部應於一百十四年八月底前通知受分配地方政府納入預算。」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昨日朝野協商的《財劃法》修正三版本,陳雪生版與陳玉珍版是要修正分配公式的分母錯誤,填補離島三縣統籌分配稅款。國民黨團版則硬性規定「中央政府114年度補助『各』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不得少於113年8月30日核列114年度一般性補助款的金額」,「計畫型補助款補助比率不得低於過去十年同財力級次縣市、同類型計畫的平均值」。
賴中強指出,在違法短編450億元統籌分配稅款後,台北市2026年財政依然是零舉債。「台北市政府非常有錢,富得流油,根本不需要這新增的450億元統籌分配稅款」。經民連也提出三點訴求:
一、蔣萬安於十一月底前,將短編的450億元統籌款依法編進歲入預算,並交代歲出用途。否則,財政部應取消台北市政府新增統籌款的分配權利,並按台北市政府自己編列的一年七百億預算,自一月起,平均每月撥付最高58.3億元,超過的部分,不予撥付。蔣萬安不願意編這450億,財政部就不應該給,否則將到財政部抗議。
二、中央應依《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九條「對財力較優之地方政府(北市府),得取得協助金。」用以填補離島三縣統籌分配稅款的不足,這樣陳雪生與陳玉珍的版本就可以不用修了。
三、台北市這樣的預算編列,證明《財劃法》修正分配給台北市太多了,根本用不到。國民黨團版還要硬性規定中央政府對台北市的一般性補助款不能比先前少,是劫貧濟富,荒謬至極,違背憲法及地方制度法規定。
賴中強痛批,北市府辯稱中央補助款不確定,連帶影響統籌分配稅款實際增加數,所以只能先照舊年度預算編列。這根本是鬼扯,台北市編列2025及2026年「上級政府補助」分別為166億元、144億元,就算是把這個金額減到零,短編的450億元,還剩約300億元,不用編進預算嗎?
賴中強指出,蔣萬安又說,編製預算案時中央還沒有公布統籌分配款的金額,所以暫不編入等後續再用追加預算的方式處理。「這個說法,也站不住腳」。他表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九月底前直轄市政府要提預算案,財政部八月底通知,絕對來得及。就算蔣萬安八月下旬先提,引用舊分配數,市議會也是十月八日開議,十月二十九日第一次預算編列報告,時間上絕對來得及蔣萬安更正重送。桃園市,台中市皆如此;新北市更是直接照財政部通知數編列,唯有蔣萬安違法短編。
賴中強也直言「蔣萬安故意把這筆錢拖到明年選舉年再追加預算,是要逃避市民的監督嗎?難道是要等到選舉前綁樁用嗎?如果明年,大量小型工程款,把台北市馬路挖得坑坑洞洞的,是不是該怪蔣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