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族遺屬年金制度不合時宜 林俊憲提「照護補償給付」補足保障

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召開「單身不是罪,年金制度應與時俱進」記者會(圖/林俊憲辦公室提供)

現行勞工保險與國民年金制度規定,若被保險人身故且有符合資格的遺屬,遺屬得請領遺屬年金;但若被保險人為單身,且無符合資格的遺屬,則僅能由協助辦理喪事者領取喪葬津貼,其餘遺屬年金將全數收歸國庫,導致單身族群終身繳費,卻使生前實際照護者或有扶持與陪伴關係的人無法獲得合理保障。對此,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14)日指出,現行請領遺屬年金的制度設計確實存在問題,相關法規必須與時俱進,反映真實的社會樣貌,他也提出以「照護補償給付」概念作為現行制度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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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憲今日上午召開「單身不是罪,年金制度應與時俱進——林俊憲倡修法保障單身族權益」記者會,並邀請勞動部勞動保險司、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出席說明。

林俊憲表示,近年來接獲許多單身族群選民陳情,反映遺屬年金制度存在不合理之處。其中一件案例為有一對經濟弱勢的單身兄弟,哥哥過世後,弟弟申請勞保遺屬年金,但因現行法規要求「遺屬必須為被保險人生前扶養對象」遭駁回,而此案的實際情況卻是弟弟長期扶養並照顧哥哥。

林俊憲指出,傳統觀念往往認為只有夫妻會在晚年互相照顧,但現行法規忽略了社會變遷與家庭結構的多元樣態。對於越來越多選擇單身生活的民眾而言,這樣的制度設計顯然不合時宜,對單身族群也不公平。

林俊憲進一步指出,近十年來台灣總單身人口從民國104年的617萬人成長到113年的642萬人。而目前投保勞保的人數大約1048萬人,國民年金大約290萬人,分別佔總人口數約45%及12.6%,如果按照比例計算,投保勞保且單身者目前約有280萬人,國保則有近80萬人。

資料也顯示,申請遺屬年金卻遭拒的件數相當可觀。以國民年金為例,近三年平均每年約有 24,000 件申請因不符資格而被駁回,雖然並非全都因單身而無法請領,但龐大的件數已反映潛在受影響的人數恐怕更為龐大,顯示現行請領遺屬年金的制度設計確實存在問題。

林俊憲強調,相關法規必須與時俱進,反映真實的社會樣貌。若政府希望鼓勵民眾結婚生育,應採取其他政策手段,而非透過具差別待遇的立法,讓單身族群在繳了一輩子的勞保或國民年金後,最後卻一無所獲。

因此,林俊憲提出「照護補償給付」的概念作為現行制度的補充。若被保險人生前為單身,且無符合資格的遺屬,可於生前透過遺囑指定受益人,由受益人在被保險人過世後請領照護補償給付,受益人亦需出示照護證明,藉此補貼被保險人生前可能支出的照護費用。給付金額部分,勞保建議為10個月投保薪資,國保則為5個月。

勞動部也表示認同此建議,同時指出,從近年統計數據可見,選擇單身的人口確實逐年增加。勞動部坦言,若修法實施,對勞保財政可能帶來一定負擔,但也認同現行制度確實存在改進之處,若立院提出修法,勞動部將配合研議相關辦理方向。

衛福部則回應,在家庭結構及照護型態日益多元的今日,確實有必要對現行制度進行檢討,而國民年金制度在立法設計上與勞保制度相近,且相較勞保其財政衝擊較小,若社會形成共識,衛福部也樂於配合推動修法。 

林俊憲表示,過去已有多位立委推動「指定受益人制度」,期望勞保與國保能比照公保,讓被保險人得以透過預立遺囑,指定遺屬年金的受益人。然而,大法官釋字第549號認定社會保險並非私人財產,使相關修法受到限制。但大法官在協同意見書中也肯認,喪葬津貼具有「明確目的性」,只要支出與給付之間具直接關聯,即可發放。

林俊憲據此主張增訂「定額照護補償給付」,用以補償實際照顧被保險人的付出。而採定額方式不僅符合給付目的,且不至造成政府財政負擔。期盼透過修法能在維持社會保險制度穩定的前提下,尊重被保險人的自主選擇,避免民眾終身繳費卻無法獲得實質保障,也能讓經濟弱勢者在家屬過世後能獲得必要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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