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還劈腿2男!她先帶丈夫好友開房 再交往男網友喊寶貝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人妻分別與2名男子發生外遇,丈夫發現後氣憤提告。(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1名人妻小萱(化名),去年初與丈夫友人阿豪(化名)發生外遇,兩人不但互聊鹹濕訊息,還進一步發生性行為;同年6月間,小萱又與另名男子阿傑(化名)交往,兩人還互傳「我好想見到妳」等訊息,小萱丈夫發現後大受打擊,憤而對2男提告求償200萬元;士林地院判阿豪應賠償30萬元,阿傑則要賠償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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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萱丈夫主張,阿豪是他的好友,明知小萱是他的妻子,仍與妻子發生性行為,兩人還互傳鹹濕訊息;無獨有偶,阿傑同樣知悉妻子已婚,仍在2024年6月與妻子交往,兩人多次相約出遊,阿豪還以「寶貝」稱呼妻子,兩人亦經常互傳「想妳」、「愛妳」、「我好想見到妳」等訊息示愛。

小萱丈夫認為,阿豪及阿傑行為均侵害到他的配偶權,而且情節重大,遂對2人提告求償各100萬元;阿豪庭訊時表示沒有意見,阿豪經法院合法通知後,並未到庭應訊,亦未提出任何書狀聲明。

法官認為,小萱丈夫提出對話紀錄、小萱悔過書等證據,阿豪及阿傑對證據均無意見,認定2人行為確實侵害配偶權,考量學經歷、資力及經濟收入等情狀,判阿豪應賠償30萬元,阿豪責賠償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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