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行善觸法!清潔隊員撿回收電鍋送拾荒婦 法院判刑3月、緩刑2年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清潔隊員將回收車上的舊電鍋送給拾荒婦觸法。(示意圖/資料照)

台北市清潔隊一名黃姓資深隊員(62歲)因同情一名拾荒老婦人,從回收車上撿了一只民眾丟棄但還堪用的大同電鍋轉送她,希望讓她能夠煮飯、蒸東西吃,卻因此被依貪汙罪起訴,黃男行善觸法遭送辦,引起社會關注。士林地院審理後,黃姓清潔隊員被判刑3個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廉調查,黃男是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北投區清潔隊員,去年7月26日晚上6時許,黃姓清潔隊員在轉運站的回收車上發現一只外觀完好的大同電鍋,他想到一位常遇見的拾荒婦人可能有需要,回家測試電鍋功能正常後,便把電鍋拿給婦人,希望她能物盡其用。

清潔隊得知此事後,要求黃姓隊員歸還電鍋,黃員不好意思向拾荒婦人索討回,先自掏腰包買了一只新的電鍋給婦人,再把舊的要回來,當作替換。事件已曝光黃員向上級主管自首,北市環保局認為黃姓隊員是公務人員,不得擅自處分財物,黃員因此被依法送辦。

士林地檢署偵辦後將黃姓隊員依貪污罪起訴,考量該電鍋殘值僅剩32.56元,情節輕微及其自首認罪,建議法院從輕處理。

法務部為此案特別發出聲明,強調已擬具修正草案,以符罪責相當性,針對社會各界關注「小額貪污案件情輕法重」議題,高度重視並傾聽各方意見,且已啟動修法作業,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

士林地院審理後,黃姓清潔隊員今天被判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

電鍋 清潔隊 貪汙
延伸閱讀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