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南投報導
▲南投三和三路占不禮讓行人最大宗,當地封為「行人地獄之首」。(圖/翻攝GOOGLE MAP)
為了擺脫「行人地獄」惡名,全國警方自5月起同步啟動「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根據南投縣警察局統計,迄去年12月31日止,短短半年時間,縣內違規未禮讓行人遭取締的汽車40件、機車95件,共計135件。
南投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案件最多的地方位於「南投市」,約占5成,其中「三和三路」更被地方民眾怒評是「行人地獄道路之首」。因三和三路是對外的聯外要道之一,商家多、且是三條道路的交口,且無號誌,車來車往,行人要過馬路通常都得等個一二十分鐘,若在下班時間時間恐怕更久,民眾怨聲載道。
從數據上顯示,該路口車禍死傷高比例的路口,南投縣警察局交通隊指出,去年全縣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件數多達66件(人),受傷人數10380人,其中像上述三和三路無號誌或閃光號誌的「非號誌化」路口,發生的事故計有2360件,造成11死3148人傷,占去年交通事故約6成左右。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表示,違規執法認定標準,以車輛行經有明確閃光紅燈、停字、讓字警告標誌,未完全停下再開,認定明確違規才舉發,且要求執法員警取締時應採取錄影蒐證輔助,以避免爭議,違者,最高可罰18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