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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牛EMPEROR喊告「報導不實、不賠償」 律師看道歉聲明:典型失敗範例

社會中心/蕭宥宸報導

和牛EMPEROR囤積過期食品,遭台中衛生局責令停業並將重罰144萬元。(圖/翻攝自業者臉書)

▲和牛EMPEROR囤積過期食品,遭台中衛生局責令停業並將重罰144萬元。(圖/翻攝自業者臉書)

台中市燒肉名店「和牛EMPEROR」遭爆使用過期食材,衛生局稽查發現確有牛肉、冷麵等8項過期食品,業者聲明稱過期食品是供員工教育訓練使用,並揚言對不實報導採取法律行動,且不會進行賠償。但業者違法事實明確,遭衛生局責令停業並將重罰144萬元。

「和牛EMPEROR」14日過聲明稱,對於台灣食安相關法律認知不足,做出不好的示範感到抱歉。留存過期食材是為了給員工教育訓練使用,且過期肉品有分開用不同冰箱保存,未來會嚴加控管食品保存與檢測。另外,相關報導有些與事實不符,因此決定採取法律行動,且目前不會進行賠償。

律師瑞克透過粉專「瑞克說法-法律.公關.危機處理」直言,「傻眼,臉書的聲明是誰寫的?寫得很好,別再寫了」,這篇聲明顯然是一個典型的失敗範例。

瑞克表示,各家媒體大多指出有離職員工看不下去而爆料,按照經驗,通常離職員工的說詞可信度都偏高。姑且不提過期食材有沒有給客人吃,光是存放大量過期食材,已經是事實。再者,怎樣的教育訓練需要囤積到15箱過期和牛?還有一堆過期的調味料跟冷麵,到底是要做什麼教育訓練?令人納悶,也不合理。

瑞克指出,全篇最讓人費解的就是「決定採取法律行動」。他說:「是要對新聞媒體提告了是吧?還是連台中市政府一起告?畢竟『查獲大量過期食材』這消息來源是台中市政府的稽查人員喔。新聞也有提及,『使用過期食材』的消息來源是離職員工爆料,可見有經過相當查證」。
󠀠
瑞克質疑業者,「是要採取什麼法律行動?妨害名譽?還是還在想?莫非,又是一個典型的『不閉嘴,就告死你』的起手式?(可惜是無濟於事)」。

瑞克表示,業者在聲明中道歉數次,但顯然沒有誠意,因為字裡行間顯示,店家不認為自己有什麼錯,因為「存放過期食材是為了教育訓練」、「違法是因為不懂台灣法律」、「我們說的都是真的」、「你們再罵我我就要採取法律行動」。因此他認為,這是篇「看起來是道歉,其實又不像道歉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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