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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女友在廚房洗碗 惡男客廳伸狼爪!強吻、襲胸她的女兒下場曝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女子遭母親的男友猥褻。(圖/翻攝自Pakutaso)

▲女子遭母親的男友猥褻。(圖/翻攝自Pakutaso)

新北市一名辛姓男子與單親婦人交往,去年1月間,辛男卻趁機強吻女友的女兒頸部、左耳、左臉等處,甚至還對其襲胸猥褻得逞,被害女子躲進廁所傳送訊息求救,警方獲報到場處理,並將辛男移送法辦。基隆地院審理後,依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9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3年年1月24日晚間10時30分許,辛姓男子在新北市瑞芳區女友住處內,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趁女友在廚房洗碗,而與其女兒在客廳獨處之際,連續強吻女子的頸部、左耳、左臉等處,並伸手撫摸其胸部,女子受到驚嚇,藉故躲進廁所傳送訊息給友人及其姊,警方獲報到場處理,將辛男移送法辦。被害女子的母親因此事和辛男鬧翻、分手。

辛男應訊時否認犯行,辯稱他與女子的母親交往時,對方尚未離婚,女子因對其心存怨恨才陷害他。檢警採集證據,從被害女子左耳、頸部採得唾液檢體與辛男相符,辛男辯稱,因聊天時口水沾到對方身上,基隆地檢署不採信其言偵結起訴。辛男之後又翻供,聲稱其當日有詢問女子後,她同意任其親吻、撫摸胸部。

法院審理後,認為辛男罔顧人倫,對交往對象的女兒下手,已對被害人的身體、心理造成難以抹滅之傷害,且於偵查中飾詞狡辯,審酌被告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9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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