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訴定讞!道具青蜂車價值6萬美元 周董須補稅台幣58萬

藝人周杰倫5年前因演出電影青蜂俠,片商送他道具車「青蜂車」並運到台灣,周杰倫不滿須補稅逾新台幣58萬元,因此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日(11)駁回,判決周杰倫敗訴定讞。

▲周杰倫確定要補稅58萬。(圖/翻攝自周杰倫臉書

周杰倫好萊塢處女作電影「青蜂俠」,在全球宣傳終點站-台北首映時,周杰倫當天就是親自駕駛「青蜂車」,急踩煞車甩尾進場。

依據財政部訴願決定書指出,周杰倫委託一家公司在民國100年1月25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報運從美國進口汽車一輛,申報單價5000美元,但台北關估驗後認定應為6萬美元,認定本案疑有繳驗不實發票及逃漏稅等情事,處以罰鍰並追徵進口稅逾新台幣250萬元。

周杰倫不服遭罰提起訴願並主張,片商將車子留給他作紀念,雙方簽訂以美金1元為售價,但實際上,片商沒收錢,且車子運到台灣等費用,都是片商出資;報單檢附的5000美元發票,是他為了報關申報完稅價格。

他也認為,車子是1965年chrysler imperial車款改造的電影道具車,車齡逾40年,除引擎、油箱、水箱外,連「排氣管、門鎖」等基本構造都沒有安裝,不具備一般車輛應有的基本功能,價值很低。

周杰倫主張,車子在台灣只有電影宣傳使用,沒有實際領牌上路,車子對他有個人回憶的感情價值,以及鞏固與片商的友誼意義。財政部認為周杰倫主張部分有理由,將處分撤銷,命台北關另為處分。

台北關後來重新審酌,依據台灣駐洛杉磯辦事處詢問當地車商得知,車子仍有6萬美元以上的收藏價值,仍核定車子完稅價格為6萬美元,處分周杰倫須補稅逾新台幣58萬元。

周杰倫不服再次提起訴願,遭財政部日前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3月判決敗訴,周杰倫不滿再提上訴,今日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敗訴確定。

中央社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