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42歲水電工郭金運前年12月與中國籍練女性交易,因不舉被對方取消交易,郭嫌認為受辱,竟徒手掐死她,犯案後甚至愛撫屍體,一審遭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今(25)日將上訴駁回,仍依強制性交未遂罪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郭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郭金運聽完宣判後還押時,被問到是否跟死者家屬道歉,他鞠躬表示對不起。
判決書指出,2014年12月5日,郭前往卡拉OK店點了練女坐檯,之後以2000元價格談好性交易,練女因缺錢應允。2人到飯店後,郭始終不舉,練女於是取消交易且不收費用,此舉讓郭誤認為是在恥笑他,徒手掐練女脖子致窒息死亡。
檢方認定,郭男涉嫌殺人又姦屍,依強制性交未遂而殺被害人、侮辱屍體等罪起訴。一審認定,郭男在事發過程始終不舉,雖最後親吻、愛撫練女遺體,但主觀上不知對方已死,僅依強制性交未遂而殺被害人罪論處無期徒刑。
高院認為,郭男犯後深表歉意,並知自己罪責深重,良心已深受譴責,他也願意每月付2、3千元給死者家屬盡量賠償,可見他並非無悔過之心,也有彌補之意,並非無教化遷善之餘地,今日將上訴駁回,仍維持無期徒刑。可上訴。
▲殺女姦屍被告郭金運,遭高院判處無期徒刑。(圖/記者潘千詩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