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大衛/高雄報導
雄三飛彈誤射事件,雄檢今(29)日偵查終結,中尉許博為以及發射士官長陳銘修廢弛督導提起公訴,中士高家駿誤射飛彈涉及業務過失以及毀損武器,最重可處無期徒刑。調查更發現,當天只需要模擬發射1枚飛彈,但因為中尉疏失,4支火線接頭都被接上,其中2枚飛彈還都是實彈。面對3人被起訴,家屬沒太多想法,只說漁船補助可以快點下來。
▲雄三飛彈發射瞬間。
雄三飛彈誤射造成1死3傷,經過2個多月偵辦,地檢署偵查終結,涉案的許博為中尉、士官長陳銘修和中士高嘉駿,都被提起公訴。高雄地檢署發言人黃元冠:「檢察官認定兵器長許姓中尉、陳姓士官長均涉嫌犯刑法第130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
▲高雄地檢署發言人黃元冠。
根據檢方調查,這起飛彈誤射,起因於飛彈中士高嘉駿當天要進行鑑測,只需要模擬發射1枚飛彈,後來卻將4枚火線全接上,其中3號、4號更狀態顯示為實彈,原本在一旁須監督高嘉駿的的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又在關鍵時刻離開5到7分鐘,廢弛督導,中士高家駿誤射其中1枚,涉及業務過失致死以及毀損武器。黃元冠:「先後按下觸控螢幕『允許發射』、『飛彈發射』及『確認』發射等按鍵,導致金江艦上第3號飛彈點火擊發。」
雄檢根據發射飛彈時間對照表,雖然不同步但以基地GPS為主,兩者從彈口開啟到發射都是4秒鐘。調查結果許博為和陳銘修依廢弛職務罪提起公訴,要面臨3至10年刑責,而中士高嘉駿則是觸犯刑法業務過失致死和傷害,以及觸犯陸海空刑法過失毀損武器罪,其中海陸空刑法的刑責,最重是無期徒刑。
家屬:「完全沒有收入,沒有漁船怎麼會有收入?」3人被起訴,「翔利昇」漁船的家屬心情沒有太多起伏和情緒,倒是很擔心家計,因為漁船沒了,無法出海捕魚,當初說要協調的漁船補助,採購的費用到現在還沒有結果,雄三飛彈誤射偵查終結,闖下大禍的3人命運如何還有待院方的判決。
▲「翔利昇」漁船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