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送報生林克穎二審逆轉 英法院判處不需引渡服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遭台灣法院判決在台期間酒駕撞死送報生,又潛逃回英國的英籍男子林克穎。其引渡案蘇格蘭高等法院今(23)日宣判,一審雖然判決需引渡回台服刑,但二審大逆轉改判。全案仍然可以上訴。

林克穎在2012年被台灣高等法院判刑4年。但是在同年8月他盜用友人護照流亡回英國。本來台灣當局束手無策,所幸2013年台灣與英國在2013年簽署「關於引渡林克穎暸解備忘錄」。蘇格蘭警方動作很快,馬上在隔天逮捕林克穎。

我國法務部對英國當局提出引渡要求,而2014年蘇格蘭地院也裁定林克穎必須引渡回台服刑。但是2審卻大逆轉,全案要再上訴到英國最高法院。林克穎在2012年被判刑4年,而2013年開始被英國羈押至今已滿3年。

英商林克穎拒引渡 爆供豪華牢房當條件

▲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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