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否決有罪羈押機制 法務部:請相信歷審法官判決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英商林克穎、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貪檢井天博等要犯逃亡事件時有所聞,導致社會不信任司法。司法院、法務部今(19)日分別與記者茶敘時都談到「防逃」的問題,司法院否決法務部的有罪羈押;法務部也否決司法院的手機監控,強調若司法院對法官判決沒信心,那社會大眾不知道要如何看待司法。

司法院刑事廳長蔡彩貞。潘千詩攝影

▲司法院刑事廳長蔡彩貞。(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司法院刑事廳長蔡彩貞表示,正在研擬擴大替代性處分,因為若是為了防逃而設計有罪羈押,將嚴重侵害被告的人身自由。蔡指出,在日新月異的時代下會有許多新科技,尤其人手一隻手機,可要求不願進入監所的被告,透過軟體功能達到監控目的。她坦言,每種替代方案都有缺點,電子腳鐐費用高,未來用手機監控,成本較低也可每小時監控。

對於司法院又拋出以「手機等行動裝置搭配Google、Line等通訊軟體定位追蹤、視訊監控被告行蹤」的新方案,法務部則表示擔憂,強調刑事局、調查局等單位都認為,電子監控系統有死角且器材易破壞,像是性侵犯破壞電子腳鐐、脫逃的案例,過去至少超過10件,有相當高的風險。部長邱太三強調,法務部的立場仍認為應該好好做「羈押防逃」的機制,雙方可進一步研究如何讓機制更慎重。

法務部長邱太三。潘千詩攝影

▲法務部長邱太三。(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面對司法院質疑「重罪羈押有侵害人權」的疑慮,邱太三表示,美國一審被陪審團認定有罪,被告就已經入監了,從來沒聽過其他國家在這種情況下有侵害人權的問題;再者,若是一、二審都被判重罪,歷審法官應該經過相當慎重的調查、審理,第三審只是法律審,以目前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的比例已經低到不到百分之十,顯見歷審都有慎重調查、判決,我們應該對法官有信心,連司法院都對法官的判決沒信心,那社會大眾不知道要如何看待了。

除了杜絕要犯逃匿外,司法院也針對偵查中開放閱卷跟羈押抗告的問題做討論。司法院表示,最近因為檢方在偵查中聲請羈押,但一二審見解不一,幾次抗告又發回,外界提出質疑為何高等法院不自為裁定?刑事廳認為,心中最難放下的是,被告被剝奪人身自由的限度有多大?當地方法院裁定不押,但抗告到高院時,被告不會一起移送過來,但若高院法官沒看到被告本人,法官是沒辦法裁定收押,這是制度上先天的困難需要克服。

司法院表示,近期將舉辦公聽會,邀請審、檢、辯、學各界討論相關議題,凝聚共識,集思廣益後決定是否納入《刑事訴訟法》修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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