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行政執行署對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下禁奢命令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因欠稅及罰鍰2.1億餘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4年來追討無著,台北分署今年6月向北院聲請管收,但法院迄今未裁定,目前已對林志昇發出「禁奢命令」,限制他不得有奢華行為,並呼籲民眾踴躍檢舉林名下資產提供執行,檢舉獎金最高為100萬元。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表示,67歲的林志昇早年擔任「天府建設」老闆,積欠所得稅加上罰鍰,累計2.1億餘元,長期被列為欠稅大戶,於92年3月2日被限制出境。

台北分署多次要求林提出清償計畫,但林都哭窮,指追稅不合理,且當時他人在大陸,是掛名負責人,實際業務都由總經理負責,他不知情。他並稱,自己在大陸經商,被騙走全部資產,還被綁架,好不容易逃回台灣,身上沒一毛錢。

但台北分署發現,林曾向國稅局申請複查,顯然知道欠稅,還曾花270萬元購買外匯,且在美國置產,此外林也在著作中自述砸1.5億人民幣辦學,台北分署認為林隱匿財產,6月27日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但法院認為案情待釐清,諭知雙方盡速提出相關證據,擇日再行審理,但拖了4個多月,北院並未作出裁定。

因此台北分署已對林志昇發出禁奢命令,自本月起至明年4月底,期限半年,限制林不得有奢華行為,呼籲民眾若見林有奢華行為可檢舉,也呼籲民眾檢舉林名下可供執行的財產資料,若經依法執行,最高獎金100萬元。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取自蔡正元臉書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圖/蔡正元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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