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法不夠用?同志家庭:修民法才能保障親權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同家會)今(2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目前台灣存在至少100多個同志家庭、生養育著超過100個以上的孩子,卻因不被現行法律承認,導致雙方家長只能行使「一半」的親權。如今7個同志家庭決定挺身而出,預計在12月初集體提出訴訟,希望不要讓他們成為孩子法律上的陌生人。

▲同家會認為修民法才能保障親權。(圖/記者林敬旻攝)

數個同志家庭都在記者會中表達了生活中遇到困擾,包括無法去加護病房看剛出生的孩子、不能替孩子買醫療險、代收掛號信、不能繼承財產等等。親權訴訟律師團的律師翁國彥表示,通常在一男一女結合的收養裁定中,只需具備婚姻形式、在一起的時間,法院就能同意收養,但在同志家庭的案件中,只因不具婚姻關係,法官便無視「實在生活經驗」和「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迫切需求」,此案例凸顯即便法律上邏輯嚴謹,仍無法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問題。

律師林育丞則強調,法律解釋從來不會只有唯一正解,希望承審法官選擇最能符合人權價值及子女最佳利益的答案,透過判決和社會對話,回應艱難卻迫切需要的人權問題,甚至讓判決理由引領立法走向。

▲同志家庭帶著孩子一同出席記者會。(圖/記者林敬旻攝)

同家會發言人曾嬿融表示,專法是隔離同志的假平等,而德國的同性伴侶法也因切割部分親權,導致近幾年來憲法訴訟不斷,根本之道應是修正民法,讓同志得以結婚,享有基本人權,才能進一步全面保障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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