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以為「有這個意思」幫口X 越男翻臉打人還告性侵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27歲劉姓男子今年4月在新北樹林火車站搭訕同齡的越南籍男子,兩人相談甚歡,劉男還買了啤酒與對方共享,未料酒酣耳熱之際,越男突然抓他的手撫摸其大腿內側,劉男以為對方「有這個意思」,竟當街為其口交一分鐘,不料對方突然翻臉打人,劉男逃至附近的派出所求救,卻被對方控告妨害性自主。

樹林火車站_googlemap

▲樹林火車站。(圖/翻攝自Google Map)

根據《聯合報》報導,劉男口交後,越籍男子突然翻臉質問,「為何要這樣?」還出手打劉男,並要求賠價,劉男嚇得逃至車站斜對面的派出所求救,卻被對方控告妨害性自主,越男堅稱,自己是在酒醉意識模糊的情況下遭劉男脫褲性侵。

不過新北檢方認為,若劉男真有心趁對方酒醉時性侵,不可能會選在人多的火車站下手,此外被害人還能清楚對話、動手打人,顯見仍有反抗能力,因此全案給予劉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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