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費立法實質回饋勞工?商總:定月入10萬好了

立委擬提案修法,明定服務費、清潔費為工資。服務業居多的商總,理事長賴正鎰今(26)日說,服務費、小費有其運作生態,立法不要管這種事,不然乾脆規定全國勞工月入10萬好了。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陳宜民今天表示,將提案修正勞基法,明定勞工的「工資」應包括服務費、清潔費,讓服務費、清潔費實質回饋在勞工身上。

▲立委認為,服務費應該回饋在勞工身上。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接受訪問表示,目前很多餐飲業若有收取10%的服務費,大部份業者本來就會在薪資中,以獎勵金方式發給服務做得比較好的員工。

他指出,另外像幫忙停車的服務生之類,顧客會直接給現鈔作為小費,多數運作實況是有一組人在收,然後發給提供服務的員工。

他強調,服務費、小費這些在實務中,不只台灣,全世界都已經有一套自然生態在運作,本來就會發給員工,他希望政府或立委不要去管這種事,不然產業生態又會被打亂。

他呼籲,「立法不要管這種事,不然乾脆明定全國勞工都月入新台幣10萬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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