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大開民主倒車?拒絕政府對媒體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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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賴祥蔚(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

最近有兩件大事讓人很不解,擔心民進黨政府是不是要大開民主的倒車,對媒體直接伸手。

全世界民主國家都知道,媒體是監督政府的機制,甚至被稱為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外的第四權。既然行政權應該被媒體監督,當然不能夠經營媒體。行政權不但不能經營媒體,也不能去管媒體,所以台灣為什麼要成立公共電視?為什麼要成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成立公共電視是因為要有為公共利益服務的電視台,但是又要避免政府直接干預電視,所以透過立法,另外成立董事會,由專家學者擔任董事,阻擋政府可能伸出的手,這套制度學習的正是英國公共電視BBC以及美國公共電視PTS的作法。我國在2006年成立獨立機構NCC取代行政院新聞局也一樣,要學美國的FCC,由專家學者擔任獨立機構的委員,取代過去政府管媒體的怪象。

但是過去幾年來,NCC越來越變成行政院的下屬機關了,漸漸沒有美國FCC那種獨立機關的超然性,非常可惜。

不只NCC的獨立性打折扣,民進黨政府最近跟打算對媒體伸手,更讓人費解。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一方面,政府要推動客家廣播電台,這是好事,但是實際上居然是在客委會直接成立。如果政府適合經營廣播電台,那麼在陳水扁政府時期,何必把客家電視台委托給公共電視經營?不管是客家電視或客家電台,由客委會直接經營,跟委托給公共電視經營,這兩者的立場完全相反。蔡英文政府跟陳水扁政府誰對誰錯?或許我們可以從底下這個問題來判斷兩種方式哪一個好:在新聞或節目中,能不能就事論事批評客委會的政策?恐怕在客委會底下的媒體,絕不敢批評客委會的政策。既然這樣,這種客家媒體不就只能淪為政府傳聲筒了嗎?

除了這個之外,NCC最近提出了一個《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草案》,目的居然是「使政府機關、行政法人或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申請設立具公共性或公益性電視事業時得有所依循」,這完全是要打開政府經營電視的大門,跟前面講的世界民主潮流完全背道而馳。

政府到底想做什麼「具公共性或公益性電視事業」?現在的公共電視不能做嗎?為什麼一定要另外由政府再成立電視台才能做?假如覺得現在的公共電視做得不好,難道另外成立的政府電視台會做得更好?還是說,正因爲公共電視夠獨立、不好操控,所以乾脆另外成立政府電視?

政府應該大力發展電視產業,但是只能透過政策鼓勵與資源挹注,絕對不能試圖伸手控制媒體。

(本文經原作者同意取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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