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追緝/后豐情殺?被控殺人男友獲釋 女方爸無法接受

記者王智萱、吳伊哲/台中報導

16年前的命案如今大逆轉,被控殺害女友的王淇政昨(7)日被立即釋放。案情要回溯到2002年,發生在台中后豐大橋的情殺命案,安親班陳姓女老師跟男友王淇政相約談判分手,最後卻墜橋慘死,王淇政和友人洪世緯被依殺人罪各判刑15年與12年半。不過監察院調查認為有冤情,檢方3次提起非常上訴跟再審,卻都被駁回,但就在昨日最高法院認定目擊證人證詞反覆,全案有待調查,破天荒首度「自為裁定」准予再審,讓王淇政立即出獄,創下司法首例,但女方母親無法接受,大罵離譜。

▲王淇政和友人洪世緯當時被依殺人罪各判刑15年與12年半。

被告王淇政媽媽:「我丈夫說趕快去升爐火,你兒子要回家了,我開心到一直哭。」全家笑得合不攏嘴,有人拉布條,媽媽更是立刻遞上豬腳麵線幫兒子過運接風,這一刻王家跟洪家等了整整16年。

讓兩家人生活風雲變色的案件發生在2002年12月,有目擊證人指控安親班女老師陳琪瑄,遭到男友王淇政和友人洪世緯從后豐大橋上丟下身亡。法院採信證人供詞,判處王淇政和洪世緯15年和12年6個月有期徒刑,不過兩人始終堅決否認涉案,甚至2度測謊通過。

▲王淇政姊姊表示弟弟想救女方卻救不到。

被告王淇政姊姊:「繞過去車頭,去拉她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要拉她最後一根手都拉不到。」

委任律師邱顯智:「所謂殺人兇手王淇政,直接瘋狂跳下河床,把被害人抱起來。」

▲律師邱顯智表示是王淇政跳下河床救女方。

兩人2009年入監服刑,只是法醫在被害人指甲找不到兩人生物跡證,唯一佐證殺人的證據僅是500公尺外正在釣蝦的王姓男子供詞。更詭異的是前後9次筆錄,王姓男子直到案發2年後才翻供,改稱聽到和看到兩人犯案。案件證據力和公信力連監委都認為草率判決,2012年公開認定兩人遭受冤獄,應該再審,不過當年被害人家屬收到消息無法接受。

被害人陳琪瑄父親:「不能接受,他們害死一條人命,本來就是要接受法律制裁。」

▲墜橋案來回更裁長達5年。

陳爸爸激動不平,而王淇政和洪世緯家屬動起來,一度聲請再審,檢察總長2度提起非常上訴,被台中高分院駁回5次,案件在二、三審來回更裁長達5年,7日最高法院終於破天荒首度自為裁定准予再審。三家人兩樣情,都希望司法能公允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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