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漁船遭日艦水砲追擊 漁業署:如無違規,將向日方抗議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我一艘蘇澳籍娛樂漁船,昨(4)日在宜蘭、日本與那國島間俗稱「黑水溝」的海域,未越界就遭日本水產廳船艦緊追,並以水砲驅離,漁業署表示,若我方漁船有違反規定,將予嚴處;如無違規,亦將循外交管道向日方抗議。 

漁業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我蘇澳籍「東半球28號」兼營娛樂漁船,於3月3日及4日在暫定執法線東側,連續2日被水產廳取締緊追案,漁業署將秉持勿枉勿縱的精神審慎調查,如有違反規定,將予嚴處;如無違規,亦將循外交管道向日方抗議。 

▲我漁船遭日本船艦以水砲驅離。(圖/翻攝自吳太山臉書)

漁業署表示,「東半球28號」3日早上遭緊追航次,是於2月28日以特定漁業身分自蘇澳出港,3日早上遭日方緊追的位置,是在已談定的台日協議水域範圍外約10浬,依VMS資料初判為直線航跡,到底有無作業,漁業署正查明中,亦會請日方提供具體事證,如有違規作業情事,將予嚴懲。 

▲我漁船遭日本船艦以水砲驅離。(圖/翻攝自吳太山臉書)

漁業署指出,「東半球28號」3月4日以娛樂漁船身分出港,早上7點位置雖有超過暫定執法線,但是在與那國島西側的台日重疊經濟海域內,未進入日方島嶼12浬領海範圍,該水域並非已談定的台日協議水域,我方可主張作業。

漁業署說,對於日方緊追我漁船並噴水干擾,我方會透過外交管道提出抗議。至東船當日作業範圍超出娛樂漁船30浬限制範圍部分,如經查證屬實,本署亦將予嚴處。 

漁業署強調,北緯27度以北,以及八重山群島以南的台日重疊水域,漁業署已在歷次的台日漁業委員會上向日方表達應儘速達成協商安排,惟日方多以各種理由推遲。

漁業署表示,將持續透過外交管道,向日方要求儘速協商,以免因漁船作業衍生執法糾紛,影響台日友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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