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吳姓交通分隊長,2年前於擔任分局巡官時,曾在PTT貼文發言,回應以帳號「higx」發表文章的當事人,卻在文中說出當事人的名字,還說,「你不是最愛板橋莊敬路跟莒光路了嗎?」,遭當事人提出刑、民事告訴以及申請國賠。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日前民事判決被告吳姓交通分隊長必須賠償3萬元。
▲海山分局吳姓交通分隊長日前因洩漏檢舉人個資遭對方提告,(圖/翻攝google map)
海山警分局表示,吳姓交通分隊長民事部分判賠3萬元,但刑事部分獲不起訴處分,對方申請國賠部分也遭到駁回,分局強調,吳姓巡官行為失當,予以申誡2次,也呼籲所屬員警在面對民眾時,應多加注意自身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