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保祥/台北報導
台灣強打王柏融行使旅外資格加盟日本火腿成定局,台灣中華職棒(CPBL)規章內無明訂使用旅外資格回歸選手所屬問題,中職最近參照日本與韓國職棒版本,採用韓職版本機率較高。
▲王柏融轉戰日本職棒。(資料照/記者王怡翔攝影)
競標制度(Posting System)近年來在日本或韓國與美國職棒大聯盟(MLB)協議都有大幅變動,日、韓較為不同的是,日職只要打1年,球團許可就可申請公告競標,形同買斷合約,回歸視同自由球員;韓職則要打滿7年一軍資歷,選手旅外期間身分為「任意脫退」,回歸KBO要再打4年才可取得FA。
就以朴炳鎬為例,他在韓職打滿7年後,運用競標制度獲得明尼蘇達雙城合約,朴炳鎬只有行使2年合約就回韓國,須乖乖回母隊NEXEN英雄,且要打滿4年才可獲得FA。
吳昇桓則是在三星獅打滿8年,合約轉賣給日職阪神虎,轉隊費為5000萬日圓,吳昇桓之後前往大聯盟發展,但按照KBO規定,吳昇桓在韓職身分還是「任意脫退」狀態,回國也只能選擇三星,且要再打4年才有FA資格。
▲吳昇桓轉隊費相當低。(資料照/記者王怡翔攝影)
黃載鈞則是在樂天巨人打滿9年取得FA資格,轉戰舊金山巨人1年就回KBO,選擇新球團KT巫師,KBO規定,KT巫師補強本土FA選手,還是要支付補償給樂天(年薪300%或20人保護名單外1選手+200%)。
日美競標協議採取買斷合約方式,韓職則對於選手回歸採取保護資方方式,兩者差異不小。
以台灣來說,中職只要一軍3年資歷就可取得旅外資格,非常年輕就可獲得,資方不大可能接受旅外回歸全自由身,恐有「過水洗合約」疑慮,中職領隊會議尚未決議方案,但傾向韓職版本保留身分回母隊可能性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