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洗脫收賄罪名,卻成了「賭徒法官」?前台南高分院法官徐宏志日前審理台南縣副議長周五六賄選案時,被指控收受不當利益,涉及洗錢,對此法院判決徐宏志無罪。但公懲會卻發現,徐宏志沈迷麻將賭博,一年賭博約100次,且申報財產不實,10年前遭撤職,徐宏志不滿聲請再審,日前公懲會又認定他的聲請沒有理由且不合法,裁定駁回。
▲3天就打一次麻將?陳宏志甩貪污名卻成「賭徒法官」遭撤職。(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
根據《中時電子報》報導,前台南高分院法官,徐宏志,因為疑似收賄被起訴,最後法官認定檢方證據不足,他無罪定讞,但同時間,也因為「行為不檢」遭監察院彈劾後,送交公懲會議處。根據了解,當時徐宏志處理台南縣副議長,周五六賄選案時,與周妻共同賭博,而送交公懲會後,2009時,公懲會認定,徐宏志沈迷麻將賭博,一年賭博約100次,換句話說,每3天,法官就上桌打一次牌。另外徐宏志還未依實申報財產,兩者行為破壞司法風紀,玷辱司法機關聲譽,情節不輕等情狀,予以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確定。
對於這樣的結果,徐宏志不服懲戒,這10年間聲請數十次再審,但公懲會認定,徐宏志聲請沒有理由,且不合法,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