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違規駕飛行傘闖高壓電塔區 警喊冤:只是去收傘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有民眾直擊在台中市龍井區上空,12日傍晚有一名男子操作動力飛行傘翱翔天空,由於該區域並非合法動力飛行傘場域,男子行為恐已觸法。而飛行傘影片被上傳臉書後,遭網友爆料,操作飛行傘的男子竟是一名警員,據警方調查男子身分,是烏日分局一名50歲的林姓員警,他供稱當天只是去幫忙收傘,目前正接受分局調查中。

▲▼民眾目擊12日傍晚一名男子疑似違法飛行動力傘,飛越龍井區上空,網友進一步爆料指出男子身分是一名林姓員警。(圖/翻攝自龍井之鄉臉書社團)

民眾發文表示,12日在練習操作空拍機時,拍到飛行傘在人口密集的龍井區民宅上方飛行,周遭還圍繞著高壓電塔、電線和電桿,稍微不慎可能釀成嚴重意外。最後飛行傘在堤岸邊降落,可惜因空拍機沒電,沒拍到收傘過程。當時另外一位民眾在地面目睹飛行傘經過,一路追上前,當他追到大肚區護岸路一處河床邊,看到飛行傘落地之後拍攝收傘畫面,還遭該名男子制止:「不要拍、不要拍、警察會抓!」。

▲50歲林姓員警擁有超輕型載具操作證的合格證書,但他向警局供稱當天僅是幫忙收傘,並未飛行。(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PIXABAY)

台中市烏日警分局表示,50歲的林姓員警,從警20多年,調到三和派出所2個月,非常熱愛飛行運動,平時有在溪南地區教學飛行傘。只不過林姓員警解釋,當天他是在現場幫忙收傘,並沒有操作飛行傘。儘管林姓員警擁有超輕型載具操作證的合格證書,也有加入飛行協會,但該地點是否是合法場地,有待民航局認定,若違規屬實,將依違反《民航法》開罰,最高可罰30萬元,警方也將對他進行記過處分。

▲107年曾發生一名張姓男子在烏日區駕駛動力飛行傘時,不慎吊掛卡在電線桿上,幸好僅受到輕傷。(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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