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7次致電投案被拒「別再打了」 刑事局:港府先談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香港籍男子陳同佳2019年在台殺害女友潘曉穎後搭機返港,出獄已近兩年仍未赴台灣自首,港媒《香港01》報導,我國內政部曾對外否認陳同佳有接洽「單一窗口」,但陳同佳律師去年10月期間,曾7次致電警政署刑事局兩岸科,最後卻被要求不要再聯繫。刑事局今(20)日就此事說明,強調只有香港政府先與我國政府協商,才能洽談後續投案程序,因此才請當事人「不用再打電話和刑事局窗口聯繫。」

▲刑事局簡訊回覆陳同佳律師。(圖/記者李依璇翻攝)

《香港01》取得一份陳同佳代表律師的刑事陳報狀,提及陳同佳律師去年10月5日曾與陸委會指定「單一窗口」,也就是刑事警察局股長鄭富禎會面,雙方洽談陳同佳自首事宜,會面氣氛融洽,並已觸及申辦簽證、通譯、乘坐班機及被逮捕後的警詢程序等細節,會談結束後,鄭姓股長表示會就洽談內容儘速回覆,陳同佳律師期間7次以電話與鄭股長聯繫。

陳報狀指出,台灣內政部在雙方會談後態度丕變,不僅公然否認陳同佳有接洽「單一窗口」,且鄭姓股長去年10月19日突然以簡訊回覆「港府應務實會應我方提出的司法互助需求」、「本案涉及台港雙方公權力及管轄權之行使,必須由台港雙方政府先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最後要求陳同佳律師「請當事人不用再打電話和刑事局窗口聯繫,等候協商即可」。

陳同佳律師指出,陳同佳已表達希望盡快來台進入司法偵查調查,但刑事局卻請陳同佳不用再打電話,且至今等了一年仍未獲回覆。

▲▼刑事陳報狀內容。下同(圖/記者李依璇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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