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偷酒賊!替代役男「主動」把監視器格式化 判刑4月要關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桃園一名蘇姓替代役男因主動幫查服役單位內的監視器,追單位內失竊的馬祖東湧高粱酒,卻把監視器主機格式化挨告。一審、二審皆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判蘇男4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蘇男確定要入監。另主管懷疑蘇男就是偷酒賊,但監視器畫面被刪了沒證據,檢察官只能給予不起訴處分。

▲在桃園市工務局服務的蘇男被判刑4月,不得易科罰金,意即得入監服刑確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蘇男在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服務,2016年5月間,工務局內用來宣導用的高粱酒失竊,負責輪值主機房等工作的蘇男,自告奮勇願意進入主機房內,幫過濾監視器畫面,也因此得知權限密碼。

未料蘇男竟將監視器畫面的電磁紀錄「格式化」刪除,使得工務局無法調閱畫面,發現蘇男2次進出主機房,也懷疑蘇男就是偷酒賊,因此對蘇男提告。妨害電腦使用部分,桃園地檢署依法將蘇男提起公訴,偷酒部分,因監視器被格式化,沒有證據證明酒是他偷的,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案件審理期間,蘇男否認犯罪,強調沒有碰觸監視器主機,加上忘記密碼,因此沒有將硬碟格式化。不過告知蘇男密碼的資訊人員證稱,該密碼才剛更新,僅有他和蘇男知道。一審、二審均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將蘇男判刑4月,不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加入 @setn 好友

【立院大現場直播中LIVE】立院司委會審查國會改革相關條文修正
大數據推薦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熱銷商品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