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費繳了嗎?三天後要多付3000元

記者鍾釗榛/綜合報導

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已在7月1日開徵,9月底監理機關特別提醒沒繳費的車主趕快繳費,10月31日前還沒繳,會開罰300至3,000元罰鍰。

補繳費用的方式很簡單,除了可以拿補繳單到金融機構、郵局、農會或超商臨櫃繳納外,也可掃描補繳通知書上QR code,連結至「e-Bill全國繳費網」、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元大銀行、街口支付及蝦皮等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進行線上繳納。

▲10月31日還沒繳燃料費最高罰3000元。(圖/翻攝Ford網站)

如果忘記自己有沒有繳費的車主,可以利用「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進行查詢。如還沒繳納,可以直接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線上繳費,也可利用超商「多媒體機」補印汽燃費繳款單,當場繳納並即時銷號,更重要的是不收手續費。

高雄區監理所提醒,未依規定繳納汽燃費會被罰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建議車主可申辦汽燃費約定轉帳或電子繳款單,可減少紙本繳費單收不到或遺失的困擾,是一勞永逸的繳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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