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二補選日「脫鉤公投」?蘇貞昌:補選是選人、公投是對事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

四大公投案將於今年12月18日登場,而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則確定明年1月9日舉行,外界質疑,兩者分開辦理是為了「政治考量」。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今(29)日說明,補選是選人、公投是對事,這本來就人跟事分開。

▲ 蘇貞昌強調,補選是選人、公投是對事,這本來就人跟事分開。(圖/記者陳政宇攝影)

台中市第2選區原立委陳柏惟遭罷免,補選定於明年1月9日舉行,與12月18日的四大公民分開辦理,遭質疑有「政治考量」。蘇貞昌今日赴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他會前受訪時對此說明,「補選是選人、公投是對事,這本來就人跟事分開,也是立法院的法律規定,我們也都以這樣的原則來辦理」。

中選會稍早也表示,補選是對「人」的投票,公投是對「事」的投票,兩者性質不同。依2019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公民投票法立法意旨,為使公民投票得有理性討論之時間,爰規定公民投票每2年舉行1次以錯開選舉年,故參酌該次修法意旨,補選仍與公民投票分開辦理,可避免因公職人員補選政黨或候選人的競爭交互影響,模糊對「人」與對「事」的焦點,以有效確保補選結果及公投結果與民意一致。

中選會指出,補選適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公投適用公民投票法,公職人員補選之選舉人、候選人與全國性公民投票之投票權人年齡及居住期間規定均不同。又公職人員補選係使該選舉區選出補足所遺任期之公職人員,公投則為對公共事務之決定,兩者之宣傳活動、投票所秩序及選務人員相關規制程度亦不同。補選與公投分開辦理,選舉人、候選人及選務人員不會有混淆之虞,亦有利選舉人、候選人及選務人員適用遵循各該法律。

另外,中選會也提到,則如有關此次補選投票日期之擇定,依法最慢應於1月27日以前辦理完畢,故亦應考量選務籌備、國家考試日期,以及相關連假或假日與重要節日等等各項因素,例如考選部已於2022年1月8日(星期六)排定一天進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故綜上諸多考量,此次補選投票日期經委員會討論後,依法係訂於2022年1月9日(星期日)辦理,至投票起、止時間,則是當日自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

加入 @setn 好友 #擊敗顏家!林靜儀重返立院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