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神共憤!高雄噁男猥褻女國中生 法官面前竟辯:我有給錢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高雄葉姓男子(50歲)2019年2月起,不知哪裡來的熱心都會騎機車載國中女學生小琴(化名)上學,直到5月份色心大起,2天內趁著載送小琴的途中連續襲胸且觸摸私密處,害得小琴換上創傷壓力症候群,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判處葉男1年2個月徒刑,不過讓人氣憤的是,葉男竟辯稱是「不小心」碰到,而且事後有給500元,簡直讓人氣憤至極。

▲葉男趁機猥褻小琴,庭審時還說「我有給錢」簡直讓人氣炸。(示意圖/Pixbay)

判決指出,從2019年2月份開始,小琴一次走路上學途中,路過茄萣運動公園時,碰到葉男頻頻示好要載她上學,但她不知怎麼拒絕才讓對方載去學校,甚至某次在途中竟然轉身問她穿什麼內衣,還碰了她胸部,讓她當場嚇傻,為了避免碰面,隔天起就提早一個小時出門,此後就沒再碰到葉男。

不過,平靜的時刻並未持續太久,2020年5月13當天,小琴要去上學的路上剛好又碰到葉男,但葉男又逼她坐上機車後載往學校,經過公園後竟然停在路口,將手伸進小琴的衣服內猥褻,然後在白砂路與濱海路口放她下車後,並塞給她500元後離去;隔天同一時段甚至食髓知味,葉男的手竟然在小琴全身下游移,隨後又塞給她500元後離去。

但葉男在庭訊時供稱,一切都是不小心碰到,因為他當時只不過是轉身問小琴有沒有吃早餐而碰到胸部,因為感到尷尬才塞錢給對方,並非故意猥褻,不過案經高分院審理後,小琴已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群及焦慮症,並檢視相關人證物證後,駁回葉男上訴,維持1年2個月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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