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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米爬小強!臭臭鍋店長拍照惡煮「蟑螂飯」辯:要老闆注意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市一間三媽臭臭鍋的侯姓女店長看見白米上有蟑螂,拍照存證後,還將米煮成「蟑螂飯」,鄭姓老闆事後得知,氣得將她開除。侯女不滿,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的告訴,認為自己拍照是要提醒老闆注意店內清潔,但法官勘驗監視器影片,確認侯女是故意煮一鍋蟑螂飯,被解僱合理,因此一審判她敗訴。

▲新竹一家臭臭鍋侯姓女店長故意煮一鍋「蟑螂飯」。(示意圖/翻攝自微博)

判決書指出,侯女和鄭姓店長兩人早就因薪資問題有過爭執,當時侯女被提升擔任該店店長,月薪固定3萬5千元,但去年2月,老闆將她改為時薪,經過市府勞工處調解恢復月薪,但同年7月,侯女又因違反勞基法遭到解雇。侯女解釋,「蟑螂飯」事件,是當時她在米鍋附近發現有蟑螂,於是拍照後想告訴老闆注意,因此向法院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鄭男供稱,2020年6月18日,他在家中用手機連線店內監視器,發現侯女在煮飯前,明明看見鍋內有蟑螂,不但不去除,還把整鍋米煮成「蟑螂飯」他隨即前往店內查看,驚見鍋內米飯中有多隻蟑螂。

除此之外,鄭男還發現侯女工作態度不佳,甚至還浮報餐費欺騙客人,故意不用收銀機打單給客人,或利用前一個客人沒有取走的單據,而交給下一個客人,用這樣的方式私吞店內營收。

法官在審理時勘驗店內監視器畫面,認為侯女煮「蟑螂飯」確實別有居心,故意將摻有蟑螂的白米煮熟,製造食安或環境衛生問題。至於私吞營收部分,店內監視器也全都錄下,法官因此認定鄭男解雇有理,判決侯女敗訴。全案上訴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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