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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曝《選罷法》充滿政治算計「黑歷史」:是時候該修了

實習編輯陳奕妘/台北報導

柯建銘13日表示,選罷法該修法了。(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柯建銘13日表示,選罷法該修法了。(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無黨籍立委林昶佐罷免案日前落幕,對於過去兩年的「惡罷」行為,民進黨立院黨團11日表示會在下個會期推動《選罷法》修法。黨團總召柯建銘今(13)日表示,《選罷法》近30年修法過程是充滿政治算計的「黑歷史」,喊話「選罷法是時候該修了吧!」、「朱立倫主席,你以為如何?」

柯建銘在臉書發文表示,當年的罷免案提案門檻是3%、連署門檻是12%,計算基數是選區所有的選舉人數除以該選區的立委數,最後總共連署了六萬多個選舉人去送件。國民黨眼見苗頭不對,馬上提修正草案,限制罷免案不得與各類選舉投票舉行。當年沒有國會五法規範立法院的議事與職權,國民黨挾其立法院多數優勢,在一天之內,把一讀二讀三讀的程序全部走完,就此封殺罷免團體想要「罷免綁省長選舉」的可能。

柯建銘說,國民黨更把罷免通過門檻由「選區1/3以上選舉人投票,且同意票多於反對票」上修為「選區1/2以上選舉人投票,且同意票超過1/2」,也就是後來被廣泛討論的「雙二一門檻」。還把連署人數門檻規範中「選舉人數除以被選舉人數的百分之三」的「除以被選舉人數」幾個字刪除,換句話說,以當時的台北縣來看,連署的難度一下子提高了16倍。

在此之後,2012年時任的國民黨立委邱文彥提修正草案,要求「公職人員罷免案之提議及連署,應檢附切結書及國民身分證影本」,提升罷免成案的難度。隔年,作家馮光遠向國民黨立委吳育昇發起罷免運動,國民黨再度重施故技,利用多數優勢,將邱文彥的提案逕付二讀成功,並交由黨團協商,然而在黨團協商的階段,遭到民進黨與台聯兩個在野黨抵抗,讓此案一路被凍結在黨團協商階段,直到這一屆立委任期結束。

柯建銘認為,綜觀民進黨在第8屆立法院任期中,不斷嘗試突破國民黨的封鎖,提案降低罷免案成案與通過的難度。例如李昆澤等人提案,刪除罷免案不得宣傳的修法,統計到第8屆立委任期結束,即遭到國民黨在院會退回程序委員會達59次,而由高志鵬與薛凌、陳其邁等人提案把罷免案通過門檻調降為「同意票達選舉人總數1/4且同意票數大於不同意票數」,更在院會遭退回達47次。

柯建銘表示,直到2016年民進黨再度取得執政權,立院也完成單獨過半,終於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案」,刪除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調降罷免通過門檻為「同意票達選舉人總數1/4且同意票數大於不同意票數」,以及罷免案投票宣告成立後三十日有其他各類選舉時,除被罷免人同時為候選人,罷免案投票應該並同其他選舉一起舉行,徹底的將1994年國民黨對罷免案的規定,做了一次大翻修。

柯建銘提到,2016年修法過程中,時代力量主張罷免通過應該採取「簡單多數決」,廢除投票率的門檻,稱這樣叫「還權於民」、「實踐真正的民主」,批評主張應保留投票率門檻的民進黨和親民黨是「反民主」。而六年來,經過黃國昌、王浩宇、黃捷、陳柏惟和林昶佐等人的罷免案,回頭來看這些批評其實是相當可笑的。

柯建銘強調,若非民進黨堅持留下的1/4投票率門檻,黃國昌早就不是立委了,說是「柯總召救了黃國昌」也不為過,他表示,更應該思考的是整個罷免制度,重新檢討的時刻已經到了。

柯建銘說,雖然憲法規定人民有罷免之權,但同時也明定,立委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產生一個憲政衝突的問題:「民意代表是否與行政首長一樣,適用同一套罷免制度?」他認為這交給大法官解釋是最適合的。

柯建銘提到,他常說每個人都在寫歷史,而每個政治人物都要對自己曾經的主張負責,事實告訴大家,只要是跟風民粹式的修法,幾乎都經不起時間與現實的考驗,關於這一點,整個罷免制度的修法歷史,就是一個鐵證。

柯建銘在文末補充,走過激情,才有冷靜、沉澱與反思,喊話「選罷法是時候該修了吧!」,更反問「朱立倫主席,你以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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