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了女友狂碎念 男逼簽「切結書」挨告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情侶交往過程中,時常可能遇到觀念不合、習慣不同等問題,造成兩人之間發生口角,不過日前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因不堪同居女友碎念騷擾,竟暴力相向逼迫女友簽「切結書」,不遵守就要賠償1千萬元。

情侶

▲示意圖,非當事者。(圖/攝影者kaurjmeb, flickr CC License)

北市一名年近40歲的劉姓男子,與同居女友時常起爭執,他認為女友只要一不順心,就會不停的「碎念」,讓他遭受精神虐待,劉男說,2013年某日同居女友莫名其妙嘮叨不停,不堪其擾的他竟暴力反擊,動手毆打女友,並要求女友簽屬切結書,內容提及:「我以後不再嘮叨,對劉○○精神虐待,否則賠償一千萬元。」同居女友因此不滿,決心分手並提告。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台北地檢署認定劉男逼女友簽切結書,已經涉及強制罪,於昨(16)日將他起訴,對此,劉男表示是女友主動簽的,不過女子卻向檢察官強調,是遭男友逼迫簽署,並表示與兩人平常相處過程中,並沒有對男友嘮叨。(整理:實習編輯張家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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