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噁!瀝青拔豬毛賺240萬暴利 不肖業者判1年半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不肖廠商使用瀝青塊取代食用松香膠脫毛。(資料照/翻攝畫面)

▲不肖廠商使用瀝青塊取代食用松香膠脫毛。(資料照/翻攝畫面)

新北市八里一名王姓不肖業者,協助處理豬頭皮除毛的代工廠商,涉嫌在2017、2018年間,利用瀝青非法拔除豬毛,加工完成後,再交由不知情的攤商販售給廣大消費者,共計賺取不法獲利240萬元;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今(15日)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王姓業者1年6月併科罰金60萬元,王男妻子判刑10月,獲緩刑3年,至於翁姓員工則判刑1年。

判決指出,王姓夫妻檔在新北市八里長道坑經營未登記在案的肉品工廠,2017、2018年間,王姓夫妻檔與所雇用的翁姓員工,涉嫌以每顆9百元的代價收購瀝青後,再指示翁男前往北市萬華環南市場、三重攤商的住處以低價購得豬頭皮,將瀝青切塊放入鐵鍋中加熱,家畜豬頭皮後經冷卻,在使用瓦斯噴槍,去除殘毛與瀝青,後續再將肉品包裝後,透過不知情攤商販售給廣大消費者,估計每月可獲利20萬元,共計約獲利240萬元不法獲利。

衛生局查封黑心豬肉。(資料照/翻攝畫面)

▲衛生局查封黑心豬肉。(資料照/翻攝畫面)

士林地檢署法官認為, 王男等人為謀取私利,竟使用有害人體健康的瀝青來拔除豬頭皮上的毛髮,導致脫毛後的豬頭皮成品殘留瀝青成分,再轉交回傳統市場賣給消費者,為害食品安全。

法官審理後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王姓業者1年6月,併科罰金60萬,未扣案的240萬元沒入或追繳其價額,王男的妻子劉女則僅在2018年2月的前兩週,在王男要求下犯案,因此判她10月徒刑,緩刑3年,至於翁姓員工則被判刑1年。全案可上訴。

不肖廠商使用瀝青塊替豬頭皮脫毛。(資料照/翻攝畫面)

▲不肖廠商使用瀝青塊替豬頭皮脫毛。(資料照/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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