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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2年!撿屍女友人摩鐵卻客滿 色男直接載回家性侵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黃男撿屍女友人卻遇摩鐵客滿,遂將她帶回家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黃男撿屍女友人卻遇摩鐵客滿,遂將她帶回家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北市1名正妹小晴(化名),先前與友人前往KTV歡唱,一路喝到凌晨2時後醉倒,此時黃姓男子自告奮勇送她回家,並與林姓友人一同搭車前往摩鐵,卻發現已無任何空房,黃男竟將小晴帶回內湖住家,進一步撿屍得逞,小晴醒來後友人哭訴,並表示自己完全睡死;士林地院認定黃男罪證明確,遂依乘機性交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

檢警調查,2021年4月16日深夜11點許,黃男、小晴及多名友人前往信義區KTV歡唱,眾人一路嗨到隔天凌晨2時,小晴早已不省人事,此時黃男自願護送小晴回家,與林男一同搭計程車前往開封街一段某旅館。

凌晨3時許,3人抵達旅館門口,沒想到旅館竟然客滿,此時小晴不勝酒力倒臥在地,林男表示:「我先去找其他旅館,你在現場等我!」,黃男竟將小晴直接帶回內湖住家,由於小晴一動也不動,黃男頓時色心大起,趁機撿屍小晴得逞;小晴醒來後打給楊姓友人訴苦,並表示「我直接失憶,已完全睡死能幹嘛?」,她隨後前往派出所提告性侵。

黃男應訊時坦承犯行,檢方勘驗對話紀錄後發現,黃男曾向歐姓友人提及此事,並表示他跟小晴性行為時,對方全程都是睡死狀態;法官認為,黃男罪證明確,考量他並無前科,犯後態度尚可,又與小晴達成和解,並依約賠償完畢,遂依乘機性交罪判黃男2年徒刑,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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