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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跟妳過夜⋯」丈夫露骨獻愛 大老婆怒提告竟慘輸

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林女認為丈夫外遇,提告求償55萬敗訴。(圖/翻攝pixabay)

▲林女認為丈夫外遇,提告求償55萬敗訴。(圖/翻攝pixabay)

大老婆認為丈夫外遇提告,最後卻成了最大輸家!林姓女子與丈夫結婚九年,發現丈夫與謝女過從甚密,甚至還說出「我比較喜歡跟妳過夜」等字眼,一氣之下提告求償55萬元;高雄高分院調查,大老婆舉證不足以顯示丈夫與謝女有逾越男女關係之舉,判決她敗訴定讞。

判決書指出,林女主張丈夫莊男在2020年2月間,與謝女相識之後密切來往,一天得通話6回,同年6月至11月通話次數更高達56次,聊最久的一次還長達100分鐘。林女向法官表示,丈夫為了怕婚外情曝光,還透過婆婆匯錢給謝女。

林女指出,丈夫已遊戲中傳送曖昧字眼,「我比較喜歡跟妳過夜,休息時間感覺過得好快」、「妳現在的樣子是我理想的妻子」等話語,已經嚴重侵害配偶權,憤而提告求償55萬元精神撫慰金。

莊男否認婚外情,並表示自己長期在監獄服刑,與謝女只是朋友關係;謝女則表示,與莊男雖會聊天,但只是朋友關係,林女甚至因此打電話罵她,騷擾家人,不得已才會致電莊男,希望處理好家務事。

高雄高分院認為,遊戲中曖昧對話,謝女都沒有回應,因而認定只是莊男單方面愛慕謝女,雙方並無逾越男女關係之舉,而婆婆代為匯款給謝女一事,林女無法提出相關證據,二審駁回林女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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