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依涵逃過死刑定讞 最高法院列四大違失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喧騰一時的八里雙屍命案,法官認為主嫌謝依涵毫無悔意,一審、二審、更一審皆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死者家屬原期盼最高法院今(27)日三審判死刑定讞,結果全案發回高等法院更二審,並列出四大原因,其中之一是謝依涵是否有教化可能性,更一審未詳細調查。

2013年擔任「媽媽嘴咖啡店」店長的謝依涵,為錢殺害79歲富商陳進福與57歲的張翠萍夫婦,拖到淡水河棄屍後,還誣陷媽媽嘴老闆呂炳宏等3人。

最高法院今將全案發回更審,指出此案有四大違失,一是更一審認為謝依涵偷陳進福夫婦存摺、印章,但卷證內無資料佐證,當時的審判充滿臆測推斷之嫌;二是未釐清謝依涵明知張翠萍隨身攜帶證件、提款卡,還有跑到農會詢問提款、保險箱資訊的行為,屬於「另行起意」;第三,更一審對法醫的毒物化學鑑定報告及謝依涵的量刑調查,未詳細調查;第四,謝依涵是否還有教化的可能性,更一審亦未詳查,判決理由矛盾。

今日到場聽判的死者家屬相當氣憤,對最高法院結論相當不滿,指出陳進福、張翠萍兩人屍體已在冰櫃放置3年,正義始終無法獲得伸張,且謝依涵至今從未對受害家屬道歉,強調絕對會與絕望奮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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