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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男餐廳巧遇抓他的所長!「吧台奪刀突襲」殺人罪重判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中華所所長王新宏(紅圈處)遭砍。(圖/翻攝畫面)

▲中華所所長王新宏(紅圈處)遭砍。(圖/翻攝畫面)

新竹市三分局中華派出所所長王新宏2021年10月3日晚間11點和朋友在市區一間日式料理店聚餐,席間巧遇曾被他抓過的槍砲案董姓男子,董男黃湯下肚跑進Bar台,拿了菜刀就朝王新宏脖子猛刺,造成身上多處刀傷,前額部撕裂傷約20公分、頸部撕裂傷約20公分、頭皮部撕裂傷約10公分、左大拇指深部撕裂傷7公分傷害,送醫縫了70多針。新竹地院審理終結,依殺人未遂罪判刑董男7年6月。

判決書指出,董男在2020年12月31日遭新竹市二分局查持有槍械,當時擔任二分局偵查隊員的王新宏,參與逮補行動,將董男逮捕歸案,事後王新宏調任派出所擔任所長。

2021年10月3日,兩人狹路相逢,在竹市同一間日本料理店用餐,董男到店時,王新宏和以前偵查隊同事已經在店內聚餐,因為店內座位不多,兩人坐在隔壁桌,董男一眼就認出曾經抓他的王新宏。

新竹市長林智堅也親自前往王新宏家中慰問。(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市長林智堅也親自前往王新宏家中慰問。(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幾杯黃湯下肚後,董男走進Bar台拿取菜刀,二話不說就朝王新宏揮刀,王在反抗中受傷,同桌聚餐的友人也紛紛上前制止,並將遭砍傷的王新宏送往國軍醫院新竹分院急救,因前額部撕裂傷約20公分、頸部撕裂傷約20公分、頭皮部撕裂傷約10公分、左大拇指深部撕裂傷7公分傷害,共縫了70多針,所幸沒有生命危險。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時,董男矢口否認有殺人之意,辯稱當天喝太多酒,誤認王男是以前高中時欺負過他的人,且當時只是想要教訓他、嚇嚇他,不是要殺害他。但法官認為菜刀刀刃長度超過30公分,且甚為鋒利,董男先以手按壓住王男額頭,顯然有欲以此方式固定住被害人、避免順利掙脫且更好攻擊之意,依其行為當時情節,確有猝然使人難以防備之情況,足以認定其攻擊時確有殺人意圖。

法官審酌董男在尚有他人用餐餐廳的公開場合,還敢持鋒利菜刀,以近身割頸方式攻擊警察頸部、頭部,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且影響社會秩序情節非輕,手段凶狠,惡性重大,犯後仍未反省,最後依殺人未遂罪判刑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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