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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失聯20年!他早已另娶生子 高中女神突現身奪正宮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柯男與高中女神完婚後,對方就消失20年,再出現竟討回正宮位置。(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柯男與高中女神完婚後,對方就消失20年,再出現竟討回正宮位置。(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1名柯姓旅行社老闆,24年前巧遇高中時暗戀的女同學,隔年在五星級酒店舉辦婚禮,事後兩人卻發生爭吵,最後沒辦成結婚登記,這些年來亦未聯絡過,柯男已另外娶妻生子,去年女方突然提告請求確認雙方婚姻關係存在,台北地院認為,當年民法是採取「儀式婚」,因此判雙方婚姻關係存在,全案仍可上訴。

女方主張,1999年7月11日,他與柯男在五星級酒店舉辦婚宴,雙方父母及親友均到場見證,柯男還邀請西德旅遊業龍頭的貴人擔任證婚人,事後雙方因故爭吵,才未辦理結婚登記;當天婚宴已有2名以上證人在場,符合當時民法規定,代表婚姻關係已生效,;2019年間,她要求對方辦理結婚登記,柯男卻回覆「祝福」2字,她只好透過法律途徑討回名份。

柯男辯稱,當年女方計較宴客桌數、費用等細節,雙方才會在婚宴結束後發生爭執,並在隔天分道揚鑣,24年來未曾聯絡,他也在13年前娶妻生子,倘若法院判女方勝訴,勢必損及現任妻兒權益,而且女方直到3年前才要求登記結婚,此舉並不合理。

法官認為,根據舊民法第982條第1項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2人以上之證人,亦是所謂的「儀式婚」,這項規定直到2007年5月4日才修改為「登記婚」,即是雙方必須辦理結婚登記才有效,審酌雙方曾在1999年舉辦婚宴,適用舊法,因此判雙方婚姻關係存在,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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