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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滑板車也算酒駕!男被開罰又觸公共危險 慘遭上銬逮捕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電動滑板車也算酒駕!台北市黃姓男子酒後騎著電動滑板車返家,當場遭警方上銬逮捕。(圖/記者李依璇翻攝)

▲電動滑板車也算酒駕!台北市黃姓男子酒後騎著電動滑板車返家,當場遭警方上銬逮捕。(圖/記者李依璇翻攝)

台北市36歲黃姓男子1日深夜與朋友歡聚飲酒,隔日清晨騎著Ninebot電動滑板車準備返家,沒想到行經市民大道4段、敦化南路1段口時,遭松山警分局東社所員警攔查,經酒精濃度吹氣測試後,酒測值0.68Mg/L超標,黃南坦承稍早有飲用威士忌、琴通寧等烈酒數杯,當場被警方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現行犯上銬逮捕。另因他違法騎電動滑板車上路,將開罰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電動滑板車不能在道路上行駛,男子直接被北市警方攔下

▲電動滑板車不能在道路上行駛,男子直接被北市警方攔下。

立法院於4月19日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增訂「個人行動器具」,並且歸類為慢車(如電動滑板車),但因實施日期還未核定,因此仍適用舊法。民眾若騎乘電動滑板車、電動雙輪車或賽格威,目前只能在公園等空曠場域使用,若於道路上行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1條規定,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以上述黃姓男子為例,其行為依處罰道路行駛部分,最重可以開罰3600元,另此類工具屬於動力機械,酒測值若超標仍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最重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罰金。

黃姓男子酒測值超標

▲黃姓男子酒測值超標。

警方提醒,近期個人行動運具違規行駛及交通事故有增加趨勢,再次呼籲市民朋友,這類有趣好玩又方便的新型交通工具,如果使用不當同樣會危害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而酒後騎乘電動滑板車更會受到法律處罰,絕非酒後代步的選擇,一定要乖乖找代駕或叫計程車,才能平安出門、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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