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爆料「逼高中生守貞」!校外團體告誹謗 法官認可受公評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張男批要求高中生簽「守貞卡」並不恰當。(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張男批要求高中生簽「守貞卡」並不恰當。(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日前因批評星沙社會福利基金會教育高中生「守貞」不恰當,被協會提告誹謗,檢方偵辦後給予不起訴處分。基金會不服,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張男的主張可受公評,駁回聲請確定。

根據裁定,星沙基金會主張,基金會在台南市一中學進行生命家庭教育課程,致力於宣導「等到結婚」、「拒絕色情」、「鼓勵結婚生育」等防範及推廣生命家庭價值,從未「強迫學生守貞」。但張男於2021年4月9日,在青年民主協會網站上,以《正課時間上守貞教育..還發守貞小卡》為標題發出不實內容及梗圖。

同年月14日,又在社會新聞張貼「守貞教育結束受,發給每人一張守貞卡,要求學生不進行婚前性行為,並在卡片上簽名....,有學生認為與自己價值觀不符不願意簽屬,被授課老師刁難....」等不實內容。但基金會從未以強迫方式要求學生必須守貞,「許諾等到結婚卡」為開放學生課後自行取用,更無刁難、強迫學生情事。

基金會也強調,授課費用都是家長會資助的,張男卻指稱是向教育部申請,還向教育申訴,造成基金會困擾,影響基金會聘僱人員15各家庭生計,對張男提告加重誹謗罪。不過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因此聲請交付審判。

法官則認為,張男為促使大眾、政府單位注意學生受教權、性別平等觀念之公共議題而發表言論,雖然確實有造成星沙基金會名譽受損,但張男已盡合理查證義務,且從其所查證之證據,形成主觀確信,再就此具公共性質之議題發表意見及評論,尚非以毀損他人名譽為唯一目的。

即便確實如基金會所言沒有強迫學生簽署「守貞卡」等,但綜合張男言論脈絡,難認有任何扭曲、斷章取義之敘述方式,且皆為以查證內容為基礎發表言論,足認張男有相當理由確信內容為真實。雖然令基金會感到不快,甚至影響名譽,然而維護言論自由有助促進政治民主及社會健全發展,與名譽可能遭受的損失兩相權衡,顯有較高價值。又聲請人始終未能指出張男有何真實惡意、逾越合理評論範圍,聲請無理由,予以駁回。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